1、礦井提升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取得合格證后,并持證上崗。
2、礦井提升機司機嚴格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3、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不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必須穿戴符合要求的勞動用品。

1、司機接班后必須對礦井提升機的防護裝置各種緊固螺栓及聲光信號進行檢查。
2、對礦井提升機道的一坡三擋的安好狀況及靈活性進進行檢查。
3、對鋼絲繩的斷絲及是否缺油進行檢查。
4、對礦井提升機各操作手把及操作按鈕進行檢查。
5、對礦井提升機道的地輪及車道是否暢通進行檢查。
如發(fā)現(xiàn)上述檢查項目之一存在隱患的要及時匯報處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啟動。
1、司機應熟悉各種信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信號執(zhí)行,信號不清,不準啟動礦井提升機。
2、啟動時必須先緩慢提升,待動行一段距離后,在按額定運速正常提升。
3、提升時,礦井提升機司機不能離開操作手把和制動手閘,同時精神集中,注意觀察,礦井提升機運行狀況,如:電流聲、礦井提升機繩是否跑偏或跳動異常,發(fā)現(xiàn)有異常時立即停止礦井提升機運行,待專人進行查看后或處理完畢,方可正常工作。
4、在下放過程中,必須帶電工作嚴禁放飛車。
5、在預計進入車場時,必須放慢運行速度。
6、嚴禁超負荷動行,斜井提升礦車跳道時,禁止用礦井提升機牽引復軌。
7、嚴禁擅自調整制動閘,嚴禁同時將操作手把及制動手閘同時閘緊。
1)鋼絲繩按每30米定一檢測點,進行直徑磨損檢查。
2)各繩長、緊固螺栓、銷子、連接環(huán)、防墮器等不應有裂絞變形等狀況,凡已變形修復的不得用于斜坡提升。
1)各種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同鋼絲繩的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規(guī)定時,當達到6%,必須每天檢查,當達到10%時必須立即更換鋼絲繩。
2)鋼絲繩如果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發(fā)現(xiàn)有損壞或其長度增長0.5%以上時必須更換。
3)鋼絲繩使用后期斷絲數(shù)或伸長延展突然加快(例如連續(xù)三天出現(xiàn)顯著伸長、或在某一捻距內每天都有斷絲出現(xiàn),必須立即更換)。
4)鋼絲繩出現(xiàn)以上各種跡象必須更換,如在繩頭部位而鋼絲繩其余部位均未達到每天檢查的要求時,允許采用剁繩頭的辦法處理后使用。
1、交接雙方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在工作現(xiàn)場交接班。
2、交班者必須將當班情況及問題向接班者交待清楚,交班者能處理的問題應由交班者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匯報,并作好記錄。
3、必須將本崗位的設備、材料、工具、器材、備品、配件等交接清楚。
4、交接雙方應按正常巡回檢查路線和項目共同進行一次實地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填入交接班記錄中,并向領導匯報,以求得到盡快處理。
5、交接雙方應共同操作礦井提升機一次至二次,體驗礦井提升機運行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式交接班。
6、接班者如認為一些重要安全問題未交待清楚,可以拒絕接班,但必須及時報告當班隊長裁決;接班人員也不得無故拒絕接班。
7、交班不交給無合格證者或酒后、精神不正常的人,非當班礦井提升機操作工交待情況可不接班。
8、接班者因故不能按時接班,交班者不能擅離崗位,應及時向領導匯報,經同意后并做好善后處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9、雙方認為交接清楚后,應在交接班記錄上填寫清楚,雙方簽字后有效。
1、礦井提升機道行車時,嚴禁行人,斜巷運輸嚴禁蹬鉤。
2、把鉤工要嚴格執(zhí)行把鉤工操作規(guī)程,嚴禁扒、蹬、跳車。
3、斜巷運輸?shù)辣仨毎苍O、使用阻車器及擋車欄,甩車場必須設置和使用信號。
4、斜巷運輸?shù)辣仨毭刻煊绍壍拦みM行一次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5、斜巷運輸?shù)奶嵘b置必須裝設下列保險裝置,并符合技術要求:
A、防過卷裝置
B、防過速裝置
C、過負荷和欠壓保護裝置
D、速度限制器
E、閘瓦過度磨損保護裝置
6、斜巷運輸提升用的鋼絲繩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新繩使用前,每根鋼絲繩必須做拉斷、彎曲和扭轉試驗,不合格的鋼絲繩禁止使用。
B、使用中的鋼絲繩自使用時起每隔6個月進行一次試驗,其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7。
C、使用中的鋼絲繩磨損、斷絲等情況,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禁止把礦車、料車停在礦井提升機道上,在礦井提升機道上處理礦車掉道等,嚴禁摘脫鉤頭。
8、使用礦井提升機提升的上下山導繩輪和固定支柱連接裝置必須牢固可靠,人員必須在礦井提升機使用前對導繩輪、固定支柱、鋼絲繩等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認真處理,否則,不準作業(yè)。
9、斜巷運輸提升的上下山,在非裝貨時間,特別是交接班及放炮時,一定要將礦車下放到裝車口或下部車場處,嚴禁將車吊掛在上部或中部,以防跑車和便于作業(yè)前試車。
10、使用礦井提升機提升的上下山,必須在上車場設有阻車器,且靈活好使,下車場必須有躲避峒,聲光信號齊全、靈敏。
1、把鉤工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者擔任,嚴禁無證把鉤。
2、工作前注意檢查信號、道岔、車場照明、鉤頭和15米內鋼絲繩是否良好。
3、掛車時,注意檢查礦車碰頭座的連接裝置是否良好,各車聯(lián)接是否
可靠,檢查材料、設備、坑木車捆綁是否牢固,長、寬、高是否符合規(guī)定,相鄰兩個車之間的距離必須保持在250—400mm之間,如超出此范圍不予掛車。
4、嚴禁使用其它物品代替三環(huán)鏈和連接棒,使用鋼繩套聯(lián)接的繩套,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否則不準使用。
5、摘掛鏈時要站在礦車的側面,不要將頭或身體其他部位探入車空,不準掛“飛鏈”。
6、必須按規(guī)定的數(shù)量掛車、吊車。
7、要打慢速信號啟車,待車輛進入礦井提升機道干線后,方可發(fā)送快速信號,把鉤工不準蹬車。
8、礦井提升機道上的安全設施要保持完好、可靠,堅持正常使用。
9、嚴禁用礦車運送炸藥和雷管。
10、有故障的礦車,必須停止使用。
11、把鉤工摘掛鏈時,必須站在安全的地方操作,防止被礦車撞傷或鋼繩彈傷人員等事故。
12、打點信號要清晰、準確,處理掉道車必須與礦井提升機司機聯(lián)系。
13、工作完畢,要將鉤頭從礦車上摘下,并放在軌道中間,不準放在軌道面上。
1、礦井提升機司機必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方能上崗,否則,嚴禁操作礦井提升機。
2、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對所在單位與設備的安全負責,確保礦井提升安全運行。
3、堅持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礦井提升機運行時必須集中精力,謹慎操作,不得與他人交談、打鬧,操作時應手不離操作手把,嚴禁在設備沒有停穩(wěn)時就替換礦井提升機司機。
4、上崗人員應熟悉本職業(yè)務,鉆研技術,做到“三知四會”:知設備結構原理、知技術性能、知安全裝置的作用;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yǎng)、會排除一些常見故障。
5、礦井提升機司機必須看準、聽清信號后方可開動或停止礦井提升機,對于礦井提升機運行中的非正常信號或發(fā)現(xiàn)故障,必須立即停車,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繼續(xù)開車。
6、配合維修工的檢修,檢修期間應執(zhí)行各項作業(yè)制度,堅持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并且進行檢修后的試車和驗收。當?shù)V井提升機出現(xiàn)緊急停車時,必須準確詳細地向機電值班人員匯報,,原因未查明,未經允許嚴禁恢復送電開車。
7、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guī)定。
8、認真填寫“五記錄”:交接班記錄、巡回檢查記錄、安全裝置試驗記錄、人員進出記錄、運轉日志。負責機房及設備的通風、降溫和防火,保持設備與環(huán)境衛(wèi)生。